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(一)自我评价。企业对照《认定办法》、《工作指引》进行自我评价。认为符合条件的,按照上述文件规定和本通知要求准备申报材料。
(二)注册登记。企业登录“科学技术部政务服务平台”(网址:https://fuwu.most.gov.cn/,简称“科技部政务平台”)进行注册登记后申报。相关流程详见该网站上“用户指引”--“注册功能”。原国家“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”(网址:http://www.innocom.gov.cn/,简称“高企认定网”)注册用户无需重新注册,可用原用户名和密码登录“科技部政务平台”进行申报。
(三)提交材料。企业登录“科技部政务平台”后选择“高新技术企业认定”子系统,点击“办理入口”填写申报信息,按要求逐一上传附件材料(附件材料须清晰可辨),资料上传后及时提交到各地高企认定管理账号下。企业通过“科技部政务平台”生成并打印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》,提供相关支撑材料,申报材料具体内容及要求见附件1,将申报材料电子版(模板见附件3)连同纸质材料一并递交至当地科技主管部门。
(四)汇总上报。各开发区、区县(市)科技主管部门负责受理辖区内企业申报材料,按照《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材料内容及要求》(附件1)对企业申报材料完备性进行形式审核,主要包括:企业是否真实存在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,相关支撑材料是否与原件一致、是否符合申报通知要求,知识产权是否真实有效,支撑主要产品(服务)的软件著作权是否切实发挥支撑作用等。推荐时对于存在的不同意见以及需要说明的其他情况,在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推荐汇总表(附件2)“备注”栏内予以客观、具体描述。对于不予推荐的申报企业,不推荐理由必须符合《认定办法》、《工作指引》相关规定,且要规范、准确的告知企业。
各开发区、区县(市)科技主管部门登录“高企认定网”点击“机构管理”进入,将拟推荐企业的网上申报资料提交至郑州市科技局账号下。汇总整理拟推荐的所有企业申报材料电子版拷贝至U盘,将内含企业申报材料的U盘、纸质申报材料(书籍式装订,一式一份),申报汇总表(附件3)和开发区、区县(市)高新技术企业审核推荐汇总表(附件7)各一式2份,一并报送郑州市科技局,其中“申报汇总表(附件3)和开发区、区县(市)高新技术企业审核推荐汇总表(附件7)”电子文档提前发至指定邮箱。
郑州航空港区的推荐文件、推荐汇总表须同时抄送郑州市科技局。
详情:2023年度郑州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工作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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